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及本局110年2月1日桃原教字第11000002061號函諒達。
二、原收件期限誤植為「111年3月8日(五)」,特以修正為「111年4月8日(五)」。
三、敬請各學校依限函送本局辦理複審作業。
四、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修正後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及本局110年2月1日桃原教字第11000002061號函諒達。
二、原收件期限誤植為「111年3月8日(五)」,特以修正為「111年4月8日(五)」。
三、敬請各學校依限函送本局辦理複審作業。
四、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修正後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