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111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0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1年3月31日)。
(二)110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三、申請方式: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四、請學校於本(111)年3月10日(以郵戳為憑)前將相關資料寄(送)至本市大崗國中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仁愛獎助學金);並同時將電子檔(Excel) e-mail至tea104@dgjh.tyc.edu.tw(信件主旨及附件檔名格式請參照實施計畫),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五、若貴校設有進修部,請逕行轉達並依規定申請,本局不另函發。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大崗國中出納組陳組長與協行教師陳老師 電話:03-3280888分機513、514。
七、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已公告於大崗國中網站http://www.dgjh.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