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發放辦法

一、依據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111年5月24日豐基字第11107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家境清寒學生努力向學,提供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一學年新臺幣1萬5,000元以補助其就學相關費用。

三、助學對象資格及條件:

(一)凡就讀於雲林縣高中職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

(二)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己獲得其他機構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三)願意於一學年內參與12小時志工服務。

(四)設籍雲林縣但跨縣市就讀縣內未有科系之家境清寒者,得特案申請。

(五)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失。

四、申請時間:自111年9月1(星期四)日至9月30日(星期五)止。

五、如有疑義,請洽聯絡人:張孝睿,聯絡電話:05-633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