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

一、依據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112年6月14日豐基字第11208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家境清寒學生努力向學,提供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一學年新臺幣1萬5,000元以補助其就學相關費用。

三、助學對象資格及條件:

(一)凡就讀於雲林縣高中職、五專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

(二)設籍雲林縣但跨縣市就讀縣內未有科系之家境清寒者,得特案申請。

(三)設籍雲林縣但就讀免試入學之共同學區內高中職日間部之家境清寒者。(依教育部核定之該學年「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及各共同學區公告之學校為主)

(四)願意於一學年內參與12 小時以上志願服務,志願服務不限任何志工運用單位或地區。

(五)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失。

(六)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己獲得其他機構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四、申請時間:自112年9月1(星期五)日至9月30日(星期六)止。

五、如有疑義,請洽聯絡人:林倩如,聯絡電話:05-633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