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

一、依據原委會112年8月8日原民教字第1120039324號函辦理。

二、依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稱該實施要點),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9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向就讀學校申請。

三、依該實施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下者。

四、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五、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六、為加速審核作業,請各校承辦老師於戶籍證明文件上用螢光(色)筆標示申請人姓名、父母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分註記,以利審核。

七、本學年度「系統帳號登入」辦法修正如下:

(一)因資通安全執行之考量,新學年度開始各校登入密碼將「不再重新設定」。

(二)每所學校只有1組固定帳號(學校代碼)。

(三)請各校業務交接時,新承辦人需至系統更新「新承辦人員之相關資料」及「變更密碼」。

(四)學校如忘記密碼,請填寫以下資料以電子郵件e-mail詢問(電子信箱:apcntcu@mail.ntcu.edu.tw)。

1、學校縣市。

2、學校名稱。

3、學校代碼。

4、新承辦人員。

5、聯絡電話。

6、電子信箱。

八、請各校確實於112年9月25日(星期一)前完成網路申請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之申請表及學生簽單,依申請序號排列,於112年9月30日(星期六)前送至中心承辦學校饒平國民小學李筱燕老師:

(一)申請表:請使用本助學金系統提供之112學年度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黏貼表需黏貼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並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無法提供父母身分證影本的學生,請學校依說明九之規定,幫學生填寫特殊狀況申請表。

(二)學生簽單:先完成網路申請作業,再由系統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學生印領清冊簽單印出,上、下學期簽單(請勿裁剪),並請學生親自簽名。

(三)各校如有需要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影本。

九、特殊狀況申請表:有下列情事請使用特殊狀況申請表,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

十、本案聯繫窗口莿桐鄉饒平國民小學李筱燕老師,聯絡電話05-5842071#716,傳真電話05-5840053,電子信箱vian712002@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