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審核結果已公告於助學金申請網站(https://cip.ntcu.edu.tw)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2年11月30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122061951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檢附下列資料於112年12月6日(星期三)前寄至饒平國民小學李筱燕老師收(647雲林縣莿桐鄉饒平路1號),信封請註明「111學年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一)合格者印領清冊,申請學校承辦老師請確認合格學生之名單及申請的總金額,並印出合格者印領清冊(必須以A4紙「橫式」列印),學生毋須簽名或蓋章,但請各級職核章請勿遺漏,一律免蓋校印。合格者印領清冊請至各校登入-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合格者印領清冊即可列印。
(二)申請學校請檢送領據抬頭為雲林縣莿桐鄉饒平國民小學,領到:112學年第1學期清寒原住民助學金科目開立請款收據1張,並加註匯款帳戶名稱(全名)、帳號及機關統一編號,併合格者印領清冊辦理補助款之申請。
(三)印領清冊簽單,第1學期、第2學期學生簽章處皆請學生簽名(勿撕開)。
三、對審核所得超過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不合格有疑義者,如需申覆,請先逕向本縣稅務機關國稅局,申請111年主要照顧者為父母親之年所得證明(所得總計50萬元以下者為合格)、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證明、申覆表(格式請上網下載),於112年12月8日(星期一)前逕寄達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民中心辦理。
四、本案聯繫窗口饒平國小李筱燕老師(聯絡電話05-5842071#716,傳真電話05-5840053,電子信箱vian712002@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