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請公告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113年3月15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3年1月30日府教學字第1130031490號函辦理。

二、凡設籍南投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三、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該府教育處學管科魯名凱輔導員收(信封上請註明:112-2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t07967@mail.edu.tw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12-2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五)本案連繫窗口:南投縣仁愛鄉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電話:2802373分機16)。

四、經該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