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13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本學期申請自113年3月1日(星期五)起至3月20日(星期三)止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3年1月31日府教學字第1130017597號函辦理。

二、該府為獎勵優秀學生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6,000元,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並以各組之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優先錄取30名為限,餘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該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2、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3、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4、專科學校五專制,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年級、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二)申請方式:

1、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該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2、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113年3月1日(星期五)起至3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3、申請本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三)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該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三、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該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